本学期教学工作即将结束,根据教学管理有关规定,为推动学生积极参与教学管理,本学期学生评教仍然采用手机客户端网上测评方式进行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教对象:全校专兼职教师
二、参加评教人员:21级、22级全体在校同学。
三、测评地点: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。
四、评教时间:2023年6月5日—2023年6月9日
五、各学院测评负责人及测评时间安排如下:
1、机电学院:
负责人:顾吉仁、温晴
时间:2023年6月5日 — 2023年6月6日;
2、材料、护理学院:
负责人:鲁红光、刘金秀、黄新民 时间:2023年6月7日;
3、发电学院:
负责人:胡涛、郭丽虹 时间:2023年6月7日;
4、建筑、人文学院:
负责人:喻麒麟、毛承红 时间:2023年6月8日;
5、经管学院:
负责人:黄勇、陈 蕊
时间:2023年6月8日 — 2023年6月9日;
六、要求:
1、各二级学院将测评方式(附件1)和时间通知到本院学生并组织落实评教工作;
2、督导室对二级学院学生前一天测评结果进行汇总。
3、最高分不能超过99分,否则作无效处理。
附件1
1、进入学校官网,下拉屏幕至快速通道,点击统一身份认证输入账号密码
2、点击屏幕右上角,打开业务直通车,进入教务系统
3、点击屏幕右上角,进入教学评价的学生评价
4、点击各门课程,分别评分、写评语、提交